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新竹縣竹東鎮火化場使用管理自治條例修正公告

  • 發布單位:苗栗縣後龍鎮公所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修正「新竹縣竹東鎮火化場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並自公告日第三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