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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復興區三光段789及759第號私人土地有(無)主墳遷葬公告

  • 發布單位:苗栗縣後龍鎮公所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辦理「桃園市復興區三光段789及759第號私人土地有(無)主墳遷葬事宜」公告,請墳墓墓主或關係人於公告日起三個月內儘速攜帶身分證、印章、可資證明與亡者關係之文件及亡者除戶謄本向該所提出起掘申請。公告期滿,如無人遷葬或認領,將視為無主墳墓,該所逕行代為辦理遷葬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