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羅東鎮公所為新建第二座納骨塔等殯葬設施,辦理坐落於宜蘭縣冬山鄉草漯段18、19地號「羅東鎮壽園殯葬示範園區第二座納骨塔新建工程」基地範圍內有(無)主墳墓補行遷葬事宜。請前揭範圍內之墳墓所有人、關係人或管理人於公告期間(民國108年6月15日起至108年9月14日止)內,攜帶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印章、全戶戶籍謄本(可資證明與王者關係之文件)、亡者除護謄本,至羅東鎮公所殯葬管理所辦理認領登記及遷葬事宜,逾期未遷葬者,視為無主墳墓,依法由該所代為起掘遷葬,並安置於骨灰(骸)存放設施,並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