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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楊梅區生命紀念園區(原第五公墓)土葬區內之無名氏墳墓認領等事宜公告

  • 發布單位:苗栗縣後龍鎮公所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辦理「桃園市楊梅區生命紀念園區(原第五公墓)土葬區內之無名氏(墓名:楊梅市水美路424號後方水圳無名男屍)墳墓認領等事宜」,請該無名氏墳墓墓主(靈骨主)或關係人於認領期間(108年5月31日起至108年9月2日)儘速攜帶墓主(靈骨主)或關係人之身分證及印章亡者除護謄本或死亡證明或相驗證明全戶戶籍謄本(或可資證明與亡者關係之文件)至楊梅區公所辦理認領。



公告認領期滿無人前來認領,楊梅區公所將依殯葬管理條例第30條與桃園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20條規定視為無主墳墓,由楊梅區公所依法予以起掘為必要處理後,存放於桃園是楊梅區聖命紀念園區(原第五公墓)崇德納骨塔地下室指定骨骸櫃位,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