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因應野生動物狂犬病疫情北移,請加強狂犬病防範措施,以保障動物及民眾安全,詳如說明,請查照。

  • 發布單位:農業課

  • 依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113年4月12日防檢一字第1131861707號函辦理。
  • 我國自102年進行野生動物狂犬病疫情監測迄今,西部疫情於112年3月上旬進入苗栗縣、東部疫情北界位於花蓮縣花蓮市。由於天然屏障阻擋野生動物狂犬病疫情往北擴散之能力有限,為避免疫情擴及犬貓進而危害民眾,針對位處或鄰近疫情北界之縣市,建請強化下述重點工作項目:
    • 持續監測野生動物狂犬病疫情,尤其是針對食肉目動物(鼬獾、白鼻心)加強送驗。
    • 務必對於與鼬獾共域之犬貓進行狂犬病疫苗注射、移置、減少/限制餵食該區域遊蕩犬貓等措施,減少該等犬貓與野生鼬獾接觸之機會,從源頭著手以降低罹病風險。
    • 針對易與野生動物接觸之獵犬,請全面追蹤清查並落實該族群定期補強注射狂犬病疫苗。
    • 提升家犬貓之預防注射率,建構免疫覆蓋網絡,確保民眾及寵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