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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苗栗縣後龍鎮學生獎學金

  • 發布單位:財行課

  • 一、申請資格:
    • 1.各類組申請學生其戶籍應設於後龍鎮且滿一年以上者(114年8月1日以前設籍),且申請類組不得重複。  
    • 2.學業優秀獎學金就讀本鎮之國中組、國小組由各校按規定名額推薦 (不受理個別申請),其餘各類均需個別申請,證明文件不全者,以資格不符論。
    • 3.學業成績如非採百分制,需自行檢附該校各級分對照表(或相關文件)。
    • 4.當學年度經功過相抵後,受有小過以上處分者,不予受理。
    • 5.因應每年申請案件數不同,本所得視申請案件調整錄取名額,申請人請仔細閱讀申請資格、檢附文件等相關規定後再行申請,檢附之文件不齊經通知補件如未於期限內補全者,以資格不符論。 
  • 二、審核標準:
    • 1.由本所成立審查小組評審。申請人超過名額時,由本所以學業成績、德育成績、身心障礙輕重程度及家境狀況酌情審定之。
  • 三、申請日期:自115年8月1日至115年8月15日止。申請採自行送件或郵寄逾期(以郵戳為憑)恕不受理。
  • 四、申請方式: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苗栗縣後龍鎮中山路152號,後龍鎮公所民政課」聯絡電話:(037)730201。
  • 五、錄取名單公布時間:錄取名單預定8月20日於後龍鎮公所公布錄取名單。除學業優秀獎學金就讀本鎮之國中組、國小組外,其餘各類組錄取名單及未錄取名單由本所寄發通知。
  • 六、頒獎日期:訂於8月23日 辦理,由本所寄發通知。
  • 七、簡章、申請表索取:請向後龍鎮公所民政課(聯絡電話:037-730201)、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及本鎮各國中小學索取。亦可上後龍鎮公所網站-便民服務-表單下載。
  • ※其餘未盡事宜悉按本所「苗栗縣後龍鎮優秀學生獎助學金頒發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