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畫補助對象為設籍苗栗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並於114年11月1日以後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技術士證照者,得申請證照獎勵金,以鼓勵經濟弱勢家戶培養技能並提升考照意願、增進就業能力。 符合本案資格者請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以郵戳或收件日期章為憑),填妥申請書及檢附應備文件,以郵寄或親送方式向苗栗縣政府提出申請。